在商标驳回复审过程中,证据材料是决定复审成败的关键因素。以下是商标驳回复审常见及关键证据材料类型总结,可根据不同驳回原因灵活选择、组合使用:
一、显著性相关证据(针对缺乏显著性驳回)
目的: 证明该商标通过使用已取得显著性(即识别来源的能力)
常见证据:
商标使用证据
包装、标签、宣传册、海报等载有商标的实物图
线上商城、官网、APP页面截图,显示商标与商品/服务直接关联
销售与经营数据
销售合同、发票、出货单
电商平台销量截图、物流信息
广告宣传资料
广告合同、投放发票
广告图文截图、微信公众号、抖音/微博发布内容记录
媒体报道或行业奖项
报刊杂志、网站对企业或商标的报道
行业协会认证、商标荣誉证书等
二、与引证商标无冲突证据(针对近似商标驳回)
目的: 证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混淆或已实际共存
商标对比分析
专业撰写的商标对比分析报告(从文字、读音、含义、构图、视觉效果等角度)
商品/服务的功能、受众、销售渠道差异说明
共存使用证据
两个商标在市场中同时使用多年,未产生混淆案例
网络搜索截图、市场调研数据
引证商标未使用证据(如拟提撤三)
通过市场调查、公示平台截图等材料证明其未在实际市场中使用
三、申请人在先使用证据(主张在先权利)
目的: 证明在商标申请前已广泛使用,具有一定影响力
在先使用的商品包装、广告、宣传材料
公司成立时间、业务开展时间、网站上线记录
第三方媒体报道或行业合作记录
四、引证商标无效/撤销相关证据(辅助处理方式)
目的: 减少或排除引证商标的法律效力
常见证据与路径:
引证商标所有权变更、注销或已提无效/撤三申请的受理通知书
对引证商标提出无效宣告、撤三的申请文件副本
五、商标已形成稳定市场认知(辅助显著性或混淆判断)
适用于复审中强调品牌认知度或社会影响力的情形
客户评价截图、电商平台排名
用户数量、活跃度报告
用户反馈、投诉记录中反映识别品牌的能力
六、第三方证明材料(增强证据可信度)
商会、行业协会出具的推荐/证明函
合作伙伴出具的商标使用证明
具有资质的市场调查机构出具的公众认知度调查报告
小贴士:
证据要求真实性、客观性、关联性,建议加盖公司公章并提供原件复印件。
时间要素关键:使用证据的时间要早于商标申请日,或能覆盖商标使用过程。
建议将所有证据编号、整理成清晰目录,并撰写证据说明书逐条解释其用途。